北京时间:
搜索:

地 址: 福州市五四路外贸中心9楼
邮 编: 350001
办公室: 0591-87536058
业务处: 0591-87536049
调研信息处: 0591-87605921
传 真: 0591-87500312
   
地 址: 厦门市湖滨北路外贸大厦5楼
邮 编: 361006
业务处: 0592-5302670
  0592-5302671
传 真: 0592-5071897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关于我们 >  工作简报 >  正文
福州特办发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交流活动倡议书
2008-11-05 15:56  文章来源:福州特办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为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,10月24日福州特办向华东地区的上海、杭州、南京、青岛特办和中西部地区的成都、西安、武汉、郑州特办发出倡议书,建议结合特办工作特点,以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”为主题,邀请部办公厅、人事司、机关党委和外资司与会指导,于11月底或12月初在福建开展一次学习交流座谈活动,共同探讨加强各特办之间联系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,把特办工作推向一个新局面。目前倡议书已得到各有关特办的积极反馈。
文章类型:         内容分类:


 发表评论:    笔名:    查看用户评论

查看用户评论评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

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 
版权所有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网站管理:商务部信息化司
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ICP备案编号:京ICP备05004093号
地址: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
邮编:100731
电话:86-10-65121919 传真:86-10-87519093
邮箱:驻福州特办邮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