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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一季度稳外资有关措施的政策解读

按照福建省委、省政府关于一季度“开门稳”“开门红”有关工作部署,在前期调研摸底和形势研判基础上,福建从鼓励企业加快到资、支持制造业招大引强,强化招商引资、实施正向激励等方面,针对性地提出五条一季度稳外资有关措施,先后征求相关部门、地市、商协会及外资企业的意见,2月2日,福建省商务厅和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各地施行。

鼓励企业加快投资

加大外资到资奖励支持力度,对新设(含增资)外商投资项目(不含房地产业)于2023年一季度实际到资达500万美元及以上(三明、南平、龙岩、宁德300万美元及以上)的部分,用于服务福建经济建设的,支持比例由原来1%提高至1.5%,最高奖励1000万元。首次将银行、保险、证券等金融类外商投资企业纳入支持范围。

支持制造业招大引强

重点鼓励和引导外资投向制造业重点领域、薄弱环节。对新设制造业外资项目于2023年一季度实际到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部分,用于服务福建经济建设的,支持比例由原来1.5%提高至2%,最高奖励1000万元。

强化对外招商引资

鼓励各级商务部门积极组织春节招商、大数据招商。依托“云上投洽会”平台,开展云招商、云推介、云洽谈,鼓励省市县联合赴境外开展招商引资,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招商部门,将给予相应招商工作奖励。

加强外资项目储备

加快推动全省“双百”等重点外资项目落地建设。对符合条件的,每个项目将给予推进单位相应的资金奖励。对于符合国家层面重大外资项目标准的,将积极推荐上报,争取纳入清单。

实施利用外资正向激励

2023年全省利用外资正向激励年度考评,将适当提高第一季度得分权重。

2023

本措施资金支持对象为福建(不含厦门)各设区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相关企业、单位和机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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