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2024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评审结果公示,其中,福州、厦门入选。
此前,财政部办公厅、商务部办公厅发布通知,中央财政将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,其中,直辖市4亿元左右,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3亿元左右,其他地级市2亿元左右。
根据《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》(财办建〔2024〕21号)要求,在城市自愿申报、地方择优推荐的基础上,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原则,商务部、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地方推荐城市进行书面评审和线上答辩。根据评审结果,拟将天津等20个城市纳入2024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范围。
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至6月6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与我们联系。
联系方式:
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010-85093757
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-61965320
附件:2024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名单.wps
商务部流通发展司
财政部经济建设司
2024年5月31日